臨床檢驗項目定價辦法將發生變化
發布時間:2013-10-10
從近日在京舉行的中國醫學裝備協會臨床檢驗裝備技術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上獲悉,醫院檢驗項目價格制定辦法將發生很大變化,將嚴控單獨收費耗材的品種和數量,制定檢驗類項目價格不得區分試劑或方法,而是要充分考慮當地醫療機構主流檢驗方法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鼓勵使用適宜技術。
根據國家發改委、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2年發布的《關于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該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解放軍總醫院叢玉隆教授認為,醫院應盡快調整管理思路,檢驗科應根據臨床需求積極開展試驗成本和收費最低、直接、有效、快速的適宜技術;在考慮試驗成本和價格的同時,還要考慮不同試驗方法、檢驗周期的長短對疾病診治的特殊價值。
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劃與信息司有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為降低檢查費用,規范醫療行為,除了鼓勵適宜技術外,今后還應考慮如何在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中科學規劃、合理配置適宜的臨床檢驗設備;如何建立區域性檢查檢驗中心,促進資源共享;如何建立質量控制體系,保證臨床檢驗質量等。
另據了解,該專業委員會旨在倡導“大檢驗”概念,搭建產、學、研、用交流平臺,引進新思維、新理念、新技術,促進臨床檢驗產業發展,提高我國檢驗醫學整體水平。來自醫院和企業的100余位代表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