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立醫療器械企業質量約談制度
發布時間:2013-03-30
核心提示:南昌《醫療器械企業質量約談制度》由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擬定,日前經南昌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出臺。
南昌《醫療器械企業質量約談制度》由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擬定,日前經南昌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出臺。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旨在通過此制度的建立,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扶優扶強、懲假治劣,促進南昌市醫療器械行業質量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該制度對醫療器械企業約談的實施部門、適用范圍、形式和內容要求等環節進行了明確,對約談文書的內容和格式等進行了統一規范。該制度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對醫療器械企業質量管理薄弱、主觀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加強監管力度,及時公布警示信息;通報存在的問題,并指導督促企業進行整改,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對經質量約談后,屢教不改的,將列入問題企業名單,并結合有關監管情況逐步采取加大檢查頻次、通報批評、責令停產等措施。
· 來源:南昌日報